服务热线:0755-82151930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补贴项目 »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19年度深圳市工业设计奖励申请指南 详情展示

2019年度深圳市工业设计奖励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19-06-13丨点击量:1121

2019年度深圳市工业设计奖励申请指南

一、支持方向

(一)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资助计划

重点支持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业绩突出,发展水平居行业领先地位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或工业设计企业。

(二)工业设计创新攻关成果转化应用资助计划

重点支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或优势传统产业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核心技术和工艺流程设计、总体功能设计、集成方案设计,以及高性能计算机设计系统开发及应用等方面的原创设计创新成果转化应用项目。

(三)工业设计重大活动资助计划

重点支持对实现全市工业设计发展目标,提升各细分行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设计水平,推进工业设计国际交流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具有积极意义的重要工业设计活动,以及由社会机构、行业组织提供在工业设计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行业资讯、设计对接、宣传推广、成果展示和高端论坛等服务活动。

(四)知名工业设计奖奖励计划

重点支持获得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项的单位。

(五)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和奖励计划

重点支持集聚一定数量具备自主创意研发能力的工业设计企业,园区整体以工业设计为主营业务,能够提供相应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平台,对工业设计行业发展起示范带动作用的工业设计产业集聚区。

(六)工业设计领军企业认定和奖励计划

重点支持具有明显行业优势和国际竞争力的工业设计领军企业。

二、设定依据

《关于加快工业设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12〕137号)

《深圳市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深财科〔2013〕169号)

《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资助计划操作规程(试行)》(深经贸信息技术字〔2013〕227号)

《市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

三、支持数量、标准及资助方式

(一)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资助计划

支持数量和标准:有数量限制,受年度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控制。对认定的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给予300万元资助;对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市工业设计中心300万元资助的基础上增加100万元,合计资助400万元;对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市工业设计中心300万元资助基础上增加200万元,合计资助500万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工业设计中心购置设计软件和硬件、实验设备(工具)、实验材料、设计资料(数据)、测试认证费和设计专利申请等。

资助方式:无偿资助。

(二)工业设计创新攻关成果转化应用资助计划

支持数量和标准:有数量限制,受年度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控制。按不超过专项审计核定的项目实际支出费用5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

资助方式:总额控制、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中介审计、社会公示、政府决策。

(三)工业设计重大活动资助计划

支持数量:受年度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控制;按不超过专项审计核定的项目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资助方式:事后资助。总额控制、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中介审计、政府决策。

(四)知名工业设计奖奖励计划

支持数量:受年度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控制。

获得iF国际设计金奖、红点之星、红点至尊奖每项奖励50万元;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省长杯工业设计(金奖以上)奖每项奖励10万元;获得iF和红点其它奖项、IDEA奖、GMARK奖每项奖励5万元。

资助方式:总额控制、自愿申报、社会公示、政府决策。

(五)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和奖励计划

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年度服务业(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控制。对认定的深圳市工业设计示范园区给予1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软硬件建设、设计图书资料(数据)购置,以及提供开放性、公益性的服务等。

对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如未获得市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奖励的,参照市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标准给予1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使用范围同第一款规定。

对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给予200万元奖励,如已获得市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奖励,则在原奖励100万元基础上追加奖励100万元。奖励资金使用范围同第一款规定。

资助方式:总额控制、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社会公示、政府决策。

(六)工业设计领军企业认定和奖励计划

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年度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控制。对认定的深圳市工业设计领军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资助方式:无偿资助

四、申报条件

(一)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资助计划

1.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2)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发投入,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不含版权和著作权)10项以上;

(3)重视工业设计工作,用于工业设计的投入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具备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的良好条件;

(4)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研究、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以及独立自主的设计创新成果;

(5)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6)工业设计中心人才队伍素质较高,设计经验丰富,工业设计水平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从事工业设计的工作人员4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

(7)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设计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1亿元,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8)企业两年内(截止申报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2.专业的工业设计企业申请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工业设计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2)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研究、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以及独立自主的设计创新成果;

(3)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师,拥有一定规模的专业设计人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专业人员3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

(4)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均不低于10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均不低于50%,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5)两年内(截止申报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二)工业设计创新攻关成果转化应用资助计划

1.项目内容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或优势传统产业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核心技术和工艺流程设计、总体功能设计、集成方案设计,以及高性能计算机设计系统开发及应用等方面的原创设计;

2.项目以设计为主导,已经取得基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方面的核心设计创新攻关成果,单位近两年获得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取得授权专利(不含版权和著作权)合计10项以上,设计成果知识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

3.项目在深圳市范围内实施,设计水平在行业领先,具有较高创新性、较好示范作用和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对提升行业整体设计水平具有重大影响;

4.项目承担单位具有较完善的软硬件设施,较强的工业设计实力、成果转化推广能力,高水平的设计创新团队,专业设计人才20名以上,项目首席设计师具有5年以上产品设计开发经验;

5.申报单位未连续三年获得本计划资助。

(三)工业设计重大活动资助计划

1.重大活动由行业组织、社会机构和企业单位自行举办,在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

2.活动通过市场化运作、有详细的活动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活动投入100万元以上;

3.活动已经在2018年12月31日前举办完成,并有详细的活动总结和经费支出明细。

(四)知名工业设计奖奖励计划

1.申报单位为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及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独立法人的企业单位、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等。

2.申报单位在2016年7月19日以来获得iF国际设计金奖、红点之星、红点至尊奖、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省长杯工业设计(金奖以上);获得iF和红点其它奖项、IDEA奖、GMARK奖,且未获得过本资助。

(五)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和奖励计划

1.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成立、从事工业设计活动的产业园区等;

2.具有完整的园区建设和发展规划,并符合深圳城市总体规划,规范运营2年上;

3.具有合理规范的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园区经营管理机构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有效组织开展基地建设、管理和运营;

4.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支撑体系,能为入驻企业提供信息交流、人才培训、品牌推广、知识产权、投融资等公共服务;

5.园区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园区整体年度总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6.园区引入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机构或设计工作室20家以上,其中年设计服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的至少1家,上年度劳动生产率达到45万元/人的设计机构3家以上。

(六)工业设计领军企业认定和奖励计划

1.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从事工业设计服务外包的企业及其在深汕合作区投资控股企业;

2.企业成立经营3年以上;

3.上年度(2017年)工业设计服务收入500万元以上,且占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

4.从事工业设计的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

5.累计获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2项以上。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包括iF国际设计奖、红点奖、IDEA奖、GMARK奖、国家级工业设计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省长杯工业设计奖(金奖以上)等国际和国内知名工业设计奖项。

五、申请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市经贸信息委。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9年;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9年;

3.咨询电话:0755-82151930。

致力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专业科技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一体化的政策项目咨询服务、认证办理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商标服务等专业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尤其擅长于战略新兴产业、信息化及工业等专项资金申报,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改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项目,引导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助力企业发展及腾飞 。

联系电话:13682468328/13712589488 版权所有:启铭科技信息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花样年美年广场5栋5楼B592 电脑版 | 手机版 粤ICP备19042222号